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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小吃郴州掀起保卫战

2008/4/17 10:30:19 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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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阳县刘某等人不承认有强买强卖的行为,但事实是最好的明证。如今,各经营户对福建“沙县小吃”能不能在郴州立足充满了忧虑。为此,在郴福建商会自发地组织起来,掀起了一场“沙县小吃”品牌保卫战,希望借此促进市场公平交易,保护外来投资经营者的利益。 
 
   笔者走访调查了城区数家沙县小吃餐饮店,发现各经营户都遭遇了强买强卖的一幕。福建沙县小吃经营户林世斌说:“我们明确表示不要他的货,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倒了就走,不跟你商量。无理可言。”
  
  据经营户反映,桂阳人刘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卖给32家经营户的饺子皮、馄饨皮估计至少有900多公斤。由于缺少卫生许可证,质量不佳,他们根本不敢购买。事实上,为了保证沙县小吃鲜美可口,他们一直采用的是由福建同业协会自己生产的、有着卫生许可证和严格行业质量要求的饺子皮。而反观刘某等人强行推销的饺子皮,则不如人意。
  
  经营户姜阿明说:“他的色彩偏红,这样偏酸不好吃,顾客不认可。”  

  事实上,各经营户心底还有着更大的担忧,就是还能不能在郴州市场立足?几年前,在株州经营沙县小吃的福建商人就曾遭遇地头蛇强买强卖原料一幕,最后因为无法忍受高价原料折磨,数十家沙县小吃店一夜间无奈退出株洲市场。  

  一些福建沙县小吃经营户告诉笔者,郴州是个旅游城市,他们是慕名而来。希望相关部门打击这种不公平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福建沙县小吃这一美食品牌免遭侵害,各经营户由在郴福建商会牵头,向公安、工商等部门反映问题,坚决与不法行为斗争。银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智锋认为:“刘某这种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在郴福建商人集体遭遇强买强卖一事,市公安、工商部门表示将展开调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编:陌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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