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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沙县小吃店被摘牌

2011/8/19 8:54:46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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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无锡50家“沙县小吃”集体成被告》一文,报道了沙县同业公会无锡联络处向市工商局投诉50家“沙县小吃”店侵权,引起了工商、城管部门的重视。市工商局各分局对各自辖区经营的所有沙县小吃店进行了登记排查。8月17日下午,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无锡联络处联合梅村工商所、梅村城管中队对辖区内的12家沙县小吃店进行了查处和整改。
  据梅村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2日,梅村工商所向辖区内的12家沙县小吃店下发了整改并撤除侵权的沙县小吃字样及商标的通知,限其3日内进行改正,经营者都已签收了回执。在查处中发现,12家沙县小吃店中有3家已经整改完善,向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提交了申请,并更换了统一标准的门牌,正在按同业公会的标准进行服装和卫生整改工作。2家已向同业公会提交申请,但还未整改完毕。其余大部分还未向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提交申请,未获得授权经营。对未获经营许可又不进行整改的,工商和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对未撤除的侵权门牌和价目表,当场没收和毁损,经营者在取得同业公会的授权认可后才能经营,拒不整改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查处中,大多数商家配合工作,表示会向沙县小吃同业公会申请授权,但同时有不少商家对侵权表示不理解:“我们就是沙县人,经营的就是沙县的小吃,为什么侵权?”对此,沙县小吃同业协会无锡联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是卖沙县的特色小吃就可以叫沙县小吃,这些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同业公会注册的集体商标和图形,侵犯了同业公会的商标权。“我们没有用你们的商标,门牌写的只是沙县小吃,这样也算侵权吗?”位于锡梅花园附近的一家店主认为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同业公会和工商所负责人都表示,这属于店名的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混淆,也有一定的侵权嫌疑,也要进行整改。

责编: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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