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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大量留守土地被抛荒 村委会当流转中介

2013/11/13 15:08:57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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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以“沙县小吃”闻名全国的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颇受关注。
 
  据介绍,沙县目前已实现土地流转近13万亩,占沙县全部耕地的65%,是全国土地流转率的三倍多。
 
  在土地流转大潮中,如何才能正确引导并规范土地流转?日前,《法制晚报》记者赴福建沙县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小吃之乡的“留守土地”
 
  沙县位于福建中部偏西北,人口不足30万,隶属于福建省三明市,全国各地随处可见的“沙县小吃”成了该县最大的标签。据介绍,在沙县9万多劳动力中,外出经营小吃的就有6万多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6.4%。 由于劳动力外流,耕地被抛荒,催生了大量的“留守土地”。
 
  作为沙县粮食主产区的夏茂镇就是其中一个典型。11月4日,《法制晚报》记者来到夏茂镇进行探访时了解到,该镇有近1.6万余人常年在外从事小吃业,加上在外劳务的3000多人,占了全镇劳动力的70%。
 
  沙县夏茂镇党委副书记黄年旺说,不少小吃业主因为无力兼顾田地,“留守土地”就撂给了年老体弱的“留守农民”。 而守在农村的老人们有心无力,大量的耕地要么闲置着,要么倒贴钱物请别人耕种。
 
  在这样的背景下,民间自发进行土地流转成了公开的“秘密”。夏茂镇村民俞广清在1996年就租下了100多亩地种植烟叶和水稻。2005年后,看到水稻制种效益好,俞广清就转为水稻制种和种烟。
 
  但这种“私下”解决也不是没有问题,俞广清就遇到过尴尬,“有一年他想租连片田,一家家农户做思想工作,好不容易谈妥了。种了一年,有些农户看到效益好,又反悔了。尽管有合同,但也只能把田还给他,继续荒着。”
 
  政府规范土地流转受挫
 
  面对这一情况,夏茂镇一些村两委主动当起土地流转的免费中介。村民把要流转的地交给村里,村里负责出租;到年底,村里再统一把租金付给村民。这种做法很快在全县推广,2007年4月,沙县在县、乡镇、行政村设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当年,在外做了10多年小吃生意的沙县富口镇姜后村村民姜发灶也回到家乡,重归田园。在镇“流转服务中心”的帮助下,原先只想种50亩的姜发灶第一年就从村民那里承租了500亩农田,租金从没有到100公斤干谷不等,租期9年。第二年,承租面积扩大到1056亩。
 
  今年春天,他已经在南霞乡流转了1500亩农田,加上原来在富口镇流转的1000亩地,今年种粮规模可以突破2500亩。
 
  但随着自发流转土地的面积越来越大,政府在土地流转中当“中介”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当地乡镇干部说,土地民间流转经常引发各种纠纷——或是由于经营不 善,或是突遭自然灾害,农业大户常常“半路跳单”。农民们找不到跑掉的大户就找政府,结果乡镇政府、村委会便两头挨骂,也是一肚子委屈。
 
  信托公司成土地流转“防火墙”
 
  2011年5月,经过反复推演,沙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财政拿出150万元做资本金,分别成立源丰、金茂两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并在全县的11个乡镇设立分公司。
 
  信托公司运营的基本思路是,各个村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本村农地经营权统一信托于两家公司,受托后两家信托公司再统一向外来承租农地的农业大户和农业公司进行流转。
 
  “资本金是专门负责先期向农民预付和垫付土地流转保障金及收益的,万一发生违约行为,也将由公司统一负责向承租人追讨。”沙县农业局局长、源丰公司总 经理邓声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就是在他们二者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双方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责任,将不再由政府而是改由公司负责承担。”
 
  不用担心农民提早收地
 
  “沙县的这种信托流转有几项基本原则: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农地属性、不改变农民承包权。”邓声豪说。
 
  村民俞广清说,通过土地信托流转,农民可放心地将地交给信托公司,从信托公司租地的租赁方,也将全部精力放在农业规模经营业务上,不用担心农民提早收地、随意涨租等方面的问题。
 
  同时,租赁方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挨家逐户地找农民商谈,根据项目特点,直接找信托公司就可能拿到连片的地。
 
  西霞村村民罗寿竹将家里的7亩田按每亩300斤干谷流转给了圣宝农牧有限公司,自己则进入圣宝公司打工,每月能有2400元的工资,一年总收入达到3万元左右,“这比自己种几亩瘦田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全省推广 沙县模式有望成土地流转新样板
 
  既是业主也是股东,还是村民,这是现在沙县很多农民的多重身份,正是在这种土地信托的支持下,沙县土地流转快速进行,流转面积从2006年的1.63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2.98万亩,流转率达到65.35%。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达到了36%。
 
  今年9月,福建省委下发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推广沙县近年来新兴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
 
  福建省农业系统人士曾向媒体表示,沙县的这一模式有望成为土地流转改革的新样板。不仅在福建,其在全国都有借鉴意义,因为无论是托管、转让,还是出租入股等方式,只要是以依法、自愿、有偿的方式进行,国家层面都会注意并进行推动。
 
  记者发现,福建在9月初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省内的农村土地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例如,福建省在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落实到户。
 
  福建省还明确,农村住房可置换城镇住房。这意味着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省份。
 
  典型 村主任带动全村土地流转
 
  今年2月,沙县凤岗镇西霞村412户群众,折合成1625股份,组成了“西霞盛农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2190亩土地全部委托给合作社,实行统一的对外土地流转。
 
  西霞村村主任林开明则意外地成为推动沙县整村土地集体信托、统一公司化流转的“第一人”。对于这个头衔,林开明对《法制晚报》记者说:“当时只想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经营两三年,没想到一弄慢慢发展起来,就把整村的土地都流转了!”
 
  2006年,在外闯荡多年的林开明返乡,看着眼前的状况,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村里只剩下老人与小孩,村民们不得不把田免费给人种,但很多山垄田和二类田还是荒了。”
 
  实际上,西霞村的2190亩耕地1/3以上都只有羊肠小道相通,几乎没有水、路、沟渠等现代农业所必需的基础设施配套。
 
  林开明看不下去了,他马上跟另外9名“回归”的小吃业主集资200万元,成立了沙县金农高优农业合作社,从200多户村民那里租来1300多亩农田,一部分转租给农业企业,一部分自己经营大棚蔬菜,并逐渐将全村1950亩耕地全部由合作社统一流转。
 
  在信托公司的帮助下,他们把全村农地整体出租,依据每家的股份,所得收益按股不按田进行分配。村民用农田入股,加入合作社,成为股东。
 
  现在,西霞村村名除了可以得到保底的田地租金外,还能得到合作社的分红。林开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家中六七亩地的家庭,每年租金收入2000多元,分红1000多元!
 

责编: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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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沙县大量留守土地被抛荒 村委会当流转中介] 的评论,总共:2条评论
匿名    2013/11/14 15:09:58

不可以跟贴吗?留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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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吓    2013/11/14 4:42:33

我就是西霞的村民,承包土地的事已经听了很多年,他们承包去的,据说出现销不出去的尴尬状况,希望县级积极帮助引导销售,这样才有大发展。(这是事实,管理员你不信就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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