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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法院:沙县小吃让折翼天使无痕回归社会

2016/1/10 11:47:29 来源: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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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年前,年仅17岁的小杨因参与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最终被沙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在法院判决书中,还载明了一个特别的附条件缓刑内容,即要求小杨在缓刑期间,参加沙县小吃办公室举办的沙县小吃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


  沙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吴鸿强:缓刑人员判处缓刑以后,没有具体的义务,除了一些简单的、禁止性的,但没有一些具体要求他们去做,对他们自身的矫正有提升的这种具体的义务,所以缓刑有空泛化的现象。再一个就是从我们未成年角度讲,在缓刑考验期如果给他们指定特定的渠道的话,那对提升他们矫正效果是有好处的。


  由于沙县小吃闻名遐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沙县人外出打拼,使得留守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多,是全省留守儿童最多的县份之一,当地青少年犯罪案件一度呈上升趋势。如果对待案件只是单纯的审判与处罚,而没有延伸帮教措施,这些孩子在重获自由后,很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沙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张榆:在他最容易变坏的阶段如果没有约束,他就容易往歪的方面去。


  为失足少年托起新生之路,让法治阳光温暖失足少年的心灵。近年来,沙县人民法院坚持开拓创新,从司法运行的要素之中寻找柔性,在全国首创附条件缓刑:指的是通过判决的形式给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指定相应的帮教措施,从而提升缓刑帮教的效果。


  沙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吴鸿强:我们现在主要是针对未成年犯自身的特点,来指定特定的渠道。现在主要是比如说在校生的,那我们会要求他在学校完成教育;比如说是无业的,那我们会指定他到特定的企业,还有义工服务,小吃培训,分期还赃款等几项。


  近年来,沙县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庭在沙县小吃培训中心设立了新生创业基地,鼓励督促失足少年,在缓刑期间参加沙县小吃技能培训,新生少年掌握经营沙县小吃技能后,少年庭法官鼓励他们外出经营小吃,并通过联系当地银行在资金上也给于支持和帮助。


  新生少年小邓:我爸以前和我说过,人只要有了一技之长,走到哪里都不怕没有饭吃,法院附加条件缓刑制度的小吃培训,让我们又多学习掌握了一门技能,对我们以后人生很大的帮助。


  新生少年小连:这个地方是我开始新生活的地方,开始自己梦想和自己未来的地方。


  这些失足少年在缓刑期间,不仅能够得到就业机会,也有效阻断了和原来不良群体的来往,这一举措得到了当地一些企业的支持。


  福建宏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明市人大代表罗增寿:我们也会专门派人给他引导,给他一次机会,说不定改好了。


  沙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庭庭长吴鸿强:附条件缓刑就是能够让我们的未成年犯能够通过缓刑通过我们的努力,还能够重新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此外,在适用附条件缓刑的同时,法院还制作了附条件缓刑告知书、执行通知书,牵头召集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学校、原单位等协同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实现“惩罚一名罪犯、教育一名少年、挽救一个家庭、放飞一份希望”的目的。


  沙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庭庭长吴鸿强:下一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因为附条件缓刑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工作,他还涉及到比如说司法行政机关,涉及到各个社会组织,只有这些力量都参与到附条件缓刑来,才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沙县人民法院用柔性的方式解决纠纷,用司法的人文关怀,挽救失足少年受损的人格,让迷途的心灵在司法保护下重获新生,让折翼天使无痕回归社会。


来源: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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